• 索 引 号:QZ07140-0101-2019-00074
    • 备注/文号:南市监〔2019〕81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6-28
    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南安市机关事业单位信息化考勤系统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9-07-16 16:26

    机关各科室,各市监所、直属事业单位:

      2019年6月12日,组织部、人社局、效能办联合印发《南安市机关事业单位信息化考勤系统实施方案》。2019年6月17日召开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信息化考勤工作动员会。根据统一部署,2019年7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启用南安市机关事业单位信息化考勤系统。现就市监系统贯彻落实《南安市机关事业单位信息化考勤系统实施方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时间: 2019年7月1日起实行。

      二、考勤对象:全市市监系统在编人员。

      三、考勤形式:启用南安市机关事业单位信息化考勤系统,工作日期间上下班实行人脸识别考勤。乡镇街道市监所(包括驻霞美镇国家质检中心)实行每天两签(上午上班、下午下班),其他考勤单位实行每天四签。

    模式

    时间段

    (上班时间)

    打卡

    开始

    时间

    结束

    时间

    迟到

    时间

    缺勤

    时间

    冬令时

    上午

    (8∶00-12∶00

    签到

    7∶30

    8∶30

    8∶05

    8∶30

    签退

    12∶00

    13∶00

     

     

    下午

    (14∶30-17∶30

    签到

    13∶30

    15∶00

    14∶35

    15∶00

    签退

    17∶30

    19∶30

     

     

    夏令时

    上午

    (8∶00-12∶00

    签到

    7∶30

    8∶30

    8∶05

    8∶30

    签退

    12∶00

    13∶00

     

     

    下午

    (15∶00-18∶00

    签到

    13∶30

    15∶30

    15∶05

    15∶30

    签退

    18∶00

    20∶00

     

     

      四、系统使用:

      (一)考勤单位安装人脸识别考勤机。

      局机关、市监所、直属事业单位根据考勤需要配备人脸识别考勤机。各考勤单位考勤情况汇总至南安市市场监管局。

      (二)考勤对象下载APP端运用。

      1.下载“南安翼考勤”APP:安卓系统手机下载链接:http://rtoa.fj189.cc/plat/layout/0/base/ftl/yqk.html;苹果系统手机:app store搜索“南安翼考勤”。

      2.使用手机号码及验证码登录。

      3.使用“翼考勤”APP进行签到管理和考勤统计,根据请销假、补卡及公务审批流程进行补卡申请、请假申请、销假、公务申请。

      (三)请销假、补卡及公务审批流程。

      1.党组成员和不纳入科室、市监所、事业单位管理的科级干部由局长批准。

      2.各市监所、事业单位负责人,1天以下(不含)由局分管(挂钩)局领导批准,1天以上经局分管(挂钩)领导审核后由局长批准。

      3.机关各科室、各市监所、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的其他科级干部,1天以下(不含)由各单位负责人批准,1天以上3天以下(含)经各单位负责人审核后由局分管(挂钩)领导批准,3天以上另需局长批准。

      4.机关各科室负责人,3天以下(含)由局分管领导批准,3天以上经局分管领导审核后由局长批准。

      5.机关各科室一般工作人员,1天以下(含)由各单位负责人批准,1天以上5天以下(含)经各单位负责人审核后由局分管(挂钩)领导批准,5天以上另需局长批准。

      6.各市监所、事业单位一般工作人员,3天以下(含)由各单位负责人批准,3天以上5天以下(含)经各单位负责人审核后由局分管(挂钩)领导批准,5天以上另需局长批准。

      7.科级干部请假4天以上,一般工作人员请假8天以上,全体人员因私出(国)境、出省请假(报备)的,除应在APP上发起请假申请外,还应线下审批报备,线下审批报备方式详见请销假制度。

      8.其他情况特殊的人员视具体情形作出处理。

      (四)请销假、补卡及公务审批要求。

      全体干部职工要自觉遵守考勤制度,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上班时间不得随意离岗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因私外出(包括公休,事、病假)的应按流程在APP上办理请销假手续;因公出差办事、开会、执勤等未能参加考勤的,应在APP上填报公务、补卡申请,说明未能参加考勤的时间及事由,公务、补卡事由应具体可查,并尽可能上传证明文件或其它证明图片资料,不得弄虚作假。审核审批人员应认真把关。

      (五)系统管理员及考勤机管理员职责。

      1.考勤机管理员职责。考勤机挂靠(冠名)单位应指定1名在编人员管理本单位考勤机,并于2019年7月1日前将管理员姓名报人教科备案,以后如有变更,及时报备。考勤机管理员负责本考勤机所辖人员的录入、变更,维护考勤机,报告并协助处理考勤机故障。

      2.系统管理员职责。系统管理员负责录入全系统干部职工通讯录,进行职务管理、角色管理、人员标签以及组织管理,根据系统内外人员变动进行调整,及时上传考勤相关信息,设置考勤模式、班次管理、排班管理,提供考勤查询,上报请销假、补卡及公务审批流程,提交人员异动申请。

      五、结果运用:

      (一)纳入绩效考评。考勤结果作为干部职工绩效考核、职称职级评定、干部考核、评优评先等工作的重要依据,考勤结果与干部职工绩效工资挂钩。

      (二)严格效能问责。局效能办将加大对考勤工作中缺勤旷工、弄虚作假等行为的问责力度,视情况按照《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条例》对考勤单位责任领导和相关责任人予以效能问责。情节严重的报送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进行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

      1.每月无故迟到达3次的,由局领导进行约谈;每月无故迟到超过4次(含)的,给予诫勉教育;每月无故迟到超过6次(含)的,给予通报批评。

      2.上班时间私自离岗外出的,没有办理请销假、公务申请手续的,未经批准不在考勤机考勤的,按旷工论处。旷工1天的由局领导进行约谈;当月累计旷工满2天的,给予诫勉教育;当月累计旷工满3天(含)的,给予通报批评。当年度连续4天或累计旷工6天(含)以上的,给予效能告诫。

      3.未如实录入单位人员信息的,对考勤机挂靠(冠名)单位负责人和考勤机管理员给予诫勉教育;拒不整改的,加重问责。

      4.考勤管理不力,考勤单位无故旷工、迟到、早退现象频繁发生的,对考勤单位负责人和考勤管理员给予诫勉教育;拒不整改的,加重问责。

      5.个人经常无故旷工、迟到、早退的,经内部处理仍不改正的,报市效能办视情况进行效能问责。

      6.因不可抗力因素等客观原因,致使工作人员无法正确行使或有效履行职责的,经认定,可以免予问责。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考勤管理是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抓手,是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基本保障,也是考核干部的根本依据,更是严肃组织纪律、加强效能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措施。在全系统启用信息化考勤系统,旨在切实解决考勤单位管理不严、考勤纪律松散、干部作风松懈等问题。各考勤单位要引起重视,加强考勤管理和效能建设,及时、实事求是地核实人员考勤情况、请销假手续及补卡申请。

      (二)明确职责分工。局效能办牵头对接市效能办工作,重点抓好效能建设和效能问责等工作。局人教科牵头对接市委组织部、人社局工作,重点做好考勤系统管理、请销假、补卡及公务审批管理。局机关、各直属事业单位、各市监所为具体考勤单位,其主要负责人是考勤管理、效能建设第一责任人,应指定专人作为考勤管理员,具体负责考勤管理和相应的效能建设工作,及时报送有关资料。局机关各科室按照人员归属承担考勤管理和相应的效能建设工作责任。

      (三)加强效能督查。局效能办将把考勤管理作为效能督查的重要内容,坚持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全面检查和个别抽查相结合,督促各考勤单位健全考勤制度管理。特别是实行每天两签的考勤单位,要加强两签期间的内控管理。

      七、编外人员考勤管理由各考勤单位负责,自行管理。

     

     

      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6月28日

      (此件予以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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