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40-0101-2019-00065
    • 备注/文号:南市监〔2019〕70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6-04
    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9年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的通知
    时间:2019-06-12 10:43

    机关各科室、执法大队、各市监所: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升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管理能力和水平,推动我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发展,决定自即日起开展全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整治和规范风险隐患突出的小作坊,引导和推动一批具备条件的小作坊规范取证,打击和取缔一批生产条件恶劣、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黑作坊”“黑窝点”,促进小作坊生产许可条件得到持续性保持,进一步完善小作坊监管工作机制,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对象:一是历次检查发现生产加工条件恶劣、安全隐患较大的小作坊;二是媒体曝光存在突出问题的产品加工小作坊;三是生产高风险食品的小作坊;四是生产相对集中、区域性产量较大、产品销售范围较广的小作坊;。

      (二)重点区域:即城区、城乡结合部、小作坊生产集聚区。

      (三)重点问题:重点检查其许可条件保持情况、原辅料进货查验、索票索证、卫生条件、添加剂使用等情况。

      三、工作任务

      各市监所专项行动中,组织监管执法力量,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基本状况和风险隐患的排查,进一步摸清底数、掌握风险、突出重点、综合施策,集中开展专项整顿。重点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明底数。进一步摸清底数,建立档案,了解状况,掌握风险。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新设立、搬迁或关停的小作坊,要及时更新完善档案信息,确保底数清、对象明。特别要排查辖区有无鸭血、猪血生产加工小作坊。对新摸排出来的小作坊要与其签订南安市小作坊监管告知书(附件1)

      (二)查无证。一要坚持分类整治的原则,对纳入泉州市第一至四批小作坊(附件2)允许加工食品目录、尚未取证的小作坊,严格实施限期取证;对生产高风险食品和非传统食品的未取证小作坊,严格按照《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进行查处;对生产传统低风险食品的尚未纳入目录管理的其他小作坊,严格建档登记,强化监管,及时将未纳入目录的小作坊产品品种、参照执行标准、产品定义、基本生产工艺流程等相关关键信息及时上报泉州市局,泉州市局将依法依规组织专家进行研究评审,适时启动扩充小作坊目录工作。二要结合地方实际,按照“宽进严管”的原则,推动更多的小作坊规范取证。

      (三)端窝点。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非法添加或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料生产加工食品的“黑窝点”“黑作坊”等高风险食品和非传统食品的小作坊等,要依法查处。要强化行刑衔接,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查办。

      (四)强监管。一要重点加强对已取证小作坊的生产许可条件保持情况的检查,检查申请人申请许可时所提交的小作坊生产场所资料、生产设备设施清单、设备布局图和工艺流程图等与现场情况的一致性,获证许可条件的持续性和生产过程的保持水平;二要加强日常监管,严格执法,要根据小作坊现场检查表(附件3),重点检查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基本条件、原料来源渠道、索证索票记录、生产加工过程是否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或以超过保质期、腐败变质原料生产加工假冒伪劣食品以及违法标识标注等。对检查发现的各种违法行为,要依法处理;三要开展小作坊食品抽样检验。市局已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抽检列入年度抽检计划,请各单位做好抽样配合工作,对抽检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有效消除隐患,防止问题扩大。对抽查发现涉及区域性、行业性的食品安全问题,要向当地食安办主动报告,并采取针对性的治理措施。

      (五)抓创建。各市监管所应逐步引导辖区具备办证条件的从事传统、低风险食品加工小作坊办理《福建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加工条件核准证》。按照《泉州市2018年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示范点创建及考核验收工作方案》(附件4),以小作坊示范点的要求指导督促小作坊改进完善生产条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提升小作坊食品安全保障能力水平。

      小作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历年“千分制”考评的重点考核事项,请各市监所认真组织开展,指定人员负责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报送专项工作信息。请各所于11月15日前将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5)、新取证小作坊名单(附件6)报送市局食品生产监管科,各所、执法大队同时各报送1篇小作坊专项整治典型案例(附件7)电子版至市局食品生产监管科。(联系人:黄秋蓉 0595-86384886)

      附件:1.南安市小作坊监管告知书;

            2.泉州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允许生产加工的食品目录(一至四批);

           3.南安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加工条件现场检查要点表;

           4.泉州市2018年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示范点创建及考核验收工作方案;

           5.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

           6.新取证小作坊名单;

           7.小作坊专项整治典型案例模版。

     

     

      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6月4日

      (此件予以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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