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40-0101-2019-00053
    • 备注/文号:南市监〔2019〕52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5-09
    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9-05-20 10:25

    机关各相关科室、各市场监管所、执法大队:

      根据省处非办《关于福建省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活动实施方案》《泉州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泉处非办〔2019〕8号)和《南安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安市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处非办〔2019〕2号)文件的部署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集中力量开展排查整治行动,强化对重点区域、重点媒体、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为广告的管理,依法清理整治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有效治理市场乱象。并以此为契机推动广告管理长效机制建设,加大日常监管执法力度,进一步规范广告经营行为,建立健全融资类广告审查制度,强化源头管理,斩断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传播途径,规范市场秩序。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对重点行业的监管力度。各市监所要根据金融管理等相关部门通报的信息,结合媒体报道、群众举报等,多渠道收集、分析本辖区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发布情况。重点关注名称或经营范围中使用“金融”“投资”“理财”“资产管理”“基金”等相关字样的主体,对未按规定进行企业注册、备案、许可,无场所、无办公人员或与注册登记不符,以及注册地与经营地不一致、频繁变更注册地址和高管信息、短期内大量铺设分支机构等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查处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的违法行为。

      (二)突出对重点媒介的排查力度。要对辖区内各种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媒体、户外广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楼宇广告、经营场所显示屏等各类媒介载体进行排查,特别是重点强化对本辖区的主流媒体的监管,确保主流媒体无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同时要加强互联网广告监管工作,加强对门户网站、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兴媒体的监测防控力度,遏制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网络化、扩散化趋势。

      (三)强化对重点领域的监测防控。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咨询、非融资性担保、第三方理财、财富管理、资产管理等各类民间投融资中介机构,网络借贷平台、众筹平台等互联网金融行业,私募股权、电子商务、批发和零售、房地产、预付卡、地方交易场所等资金密集型行业,各类涉农合作组织等涉农领域,教育、医疗、养老、旅游等民生领域。

      (四)加大对重点行为的查处力度。要加大对涉及下列非法集资行为的广告资讯信息的查处力度,重点关注宣传中含有或涉及“金融创新”“金融科技”“消费返利”“金融互助”“虚拟货币”“爱心慈善”“养老扶贫”“炒期货外汇”“金股”“配资”“高杠杆”“一带一路”“共享经济” “物联网”“原始股”“电影版票”“黄金租赁”“存金行”等内容,以及高收益、高回报,明示或暗示保本、有担保、无风险等内容的主体。重点关注利用专家、知名人士、专业机构、“受益者”等名义或形象作推荐说明的虚假违法广告。

      (五)督促建立广告审查制度。要强化媒体自律责任,引导并督促指导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对发布涉融资类广告的广告主应当查验相关金融业务资质或者证明文件,核对广告内容,内容不符或者证明文件不全的广告不得制作和发布。

      三、时间安排

      即日起开始至2019年6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1日~5月10日)。各单位根本实施方案的重点,明确目标,部署开展辖区内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整治行动。

      (二)排查处置阶段(5月10日~6月20日)。各单位按照方案要求,结合排查要点进行全面排查。对发布涉嫌非法集资广告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依法加大执法处罚力度,并建立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台账(附件2);充分运用约谈、函告、行政指导、行政处罚等手段,严肃追究违法广告主体责任;对在清理排查工作中发现的非广告类资讯信息线索,及时上报市局业务科室反馈给当地金融监管部门;发现违法犯罪线索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

      (三)总结报告阶段(6月21日~6月30日)。各单位要对排查整治活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分析、提出下一步工作打算及意见建议,形成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总结,于6月20日前连同统计表,报送至商广科。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此次排查整治工作,牢固树立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意识,对本辖区的虚假违法广告活动严格履行好属地监管的责任,做好违法广告的监测和处置工作。

      (二)强化监管监测。要采取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测相结合的方式,充分整合监管资源,丰富排查方式方法,强化对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的监管和监测。加大对各类广告经营者、发布者以及户外广告等的现场检查力度。

      (三)加强协作形成合力。要依法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督促广告发布媒体履行审查责任,发挥好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促进各部门深化协同监管;做好部门间的案件协查、案件通报等工作,加大部门联合执法和联合惩戒工作力度。

      各市监所每月报送阶段性工作进展、典型案例、意见建议等,各类信息不少于1篇。6月20日前将本阶段开展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总结工作情况及统计表通过OA报送至商广科尤姣姣工号。

      附件:1.重点风险线索统计表

            2.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情况统计表

            3.八类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融资类广告审查参考标准、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重点

     

     

      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5月9日

      (此件予以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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