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人社〔2020〕1号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意识,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有效促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作风转变,保证群众在政务工作方面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报告通过南安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布,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南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江北大道人力资源大厦,邮编:362300,联系电话:86353293,电子邮箱:naldbz@126.com)
(一)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2019年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的精心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政务公开的规章制度及配套文件精神,狠抓各项工作落实,确保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府信息及时公开。我局通过“南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系统”主动公开信息34条,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也未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以及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
1.健全机构,完善机制
一是健全领导机构。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负总责,分管副局长具体抓,各科室、直属单位分工协作、各负其责共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形成了齐抓共管、纵横结合、协调一致的工作格局。由办公室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及日常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制定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以及保密审查等九项工作制度,明确规定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方式、程序和监督保障机制及相关工作规范,并及时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公开,把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有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程度。
2.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一是进一步强化学习制度。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及配套文件,增强干部职工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意识。
二是进一步强化信息发布制度。认真做好政务舆情处置工作,加强对社会关注率高、与百姓关系密切的民生类信息公开力度,对稳定就业局势、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3.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我局按照规定,结合本系统政策法规、工作动态等实际,认真做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编制工作,特别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把政策宣传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真正把惠民政策送到千家万户,增强了政策宣传的及时性、广泛性、针对性。
4.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一是及时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并做好网站的内容保障工作。二是完善“南安人才视觉”微信公众号建设。优化栏目设置,及时更新丰富内容,通过信息发布、政策解读等方式,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实效性。通过“互联网+就业”模式不断解锁信息化就业服务新模式,打通就业“快车道”。今年以来,通过“南安人才视觉” 开通网上求职和网上应聘通道,帮助劳动者“网上”求职、企业“网上”招聘。推送各类就业政策、招聘会信息、招聘岗位等图文信息共251条。目前,“南安人才视觉”微信公众号浏览点击量43.22万次,关注订阅的粉丝超7234人。
(二)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9年,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部署,坚持以“民生为本、人才优先”为主线,将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及公众关切的,及时在“中国?南安”门户网站主动公开。
1.及时公开社会保险信息。我局将公布全市社会保险情况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按规定向社会及时公开社会保障各项基金收支情况。每季度在政府信息公开栏上及时公开本季度的社会保障各项基金收支情况,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保证各项基金的收支公开透明,确保各项基金收支安全运转。通过信息公开,保障人民群众享有社会保险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使广大群众及时了解我市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
2.及时公开就业创业等信息。在“中国?南安”门户网站、 “南安市人才视觉”微信公众号等公开就业创业信息。一是公开就业创业政策信息,将我局出台《南安市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及《南安市产业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管理暂行规定》等规范性文件进行公开。二是做好就业招聘信息公开。主要公开春风行动、就业困难援助、高校毕业生专项活动等就业招聘信息和人力资源市场信息供求信息,扩大就业信息服务的受众面。三是做好就业创业办事流程。公开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等程序和指南等信息。
3.做好财政资金和财政经费的信息公开。在“中国?南安”门户网站上,公开我局2018年财政决算和2019年财政预算及“三公”经费情况等信息。
(三)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
以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等形式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充分利用“春风行动” “新春公益性大型人才招聘会”、工伤保险宣传月、“12333全国社保咨询日”、根治欠薪法治宣传等活动,在户外集中开展了《社会保险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现场解答群众提出的社会保障、就业创业、人才工作、劳动维权等疑难问题。通过宣传,提高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的社会知晓度以及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律意识。2019年提供咨询服务6000多人次,发放宣传资料3万多份。
(四)主动公开情况及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通过“南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系统”主动公开信息34条,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也未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以及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
(五)政务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制度》、《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处理流程规定》等文件要求,做好政府信息管理、保存等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管理,并及时送交“两馆”存档。
(六)平台建设情况
将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作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第一渠道,及时主动更新信息公开目录,畅通政务公开平台渠道。
(七)监督保障情况
根据《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落实好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我局内部绩效考核体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3 |
3 |
3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5 |
7065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钩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科室存在被动应付现象,工作缺乏主动性,主动公开意识不够;二是监督制度不够健全,缺乏有力的检查监督,影响了公开效果。
(二)改进措施
一是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对存在短板的科室加强指导和组织业务学习,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意识。
二是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拓展公开范围,抓好群众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政府信息的公开,丰富政府信息内容,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
三是加强检查推进力度。我局将采取定期检查与随机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
我们将继续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实际,采取多种措施,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步伐,推行网上办公、无纸化办公,增加工作透明度、规范政务运作、提高办事效率,突出重点,创新形式,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南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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