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公务员局关于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情况
    时间:2014-12-02 11:24

    南安市公务员局关于

    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情况

     

    根据《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南政办〔2014〕164号)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认真抓好《条例》和《办法》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健全工作机构,指定专门工作人员,完善各项制度,开展学习宣传,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等工作,扎实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工作落实情况 

    我局坚持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作风建设,遵循公开、公平、便民的原则,推进本局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机关事务工作健康发展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

    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中,我局注重将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行政审批、政府采购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等信息作为公开的重点,截至2014年底,我局及时对2013年 “三公经费”预算及部门结算、2014年部门预算3条信息;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财政专项资金使用信息和服务事项等信息,共59条。

    二、工作做法

    1.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及时根据人事变化,调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事务来抓,明确专人负责具体工作,并明确各科室协作配合的工作职责,形成全局上下协动的工作格局,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2.完善制度,强化保障。一是根据《条例》、《办法》及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研究制定了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2014年度工作安排,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进一步推进了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二是进一步完善公文信息审核机制。严格执行“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及“谁公开、谁审查”、“谁公开、谁负责”的“双原则”,把政府信息能否公开、怎样公开、在什么范围公开等作为审查内容。各科室在起草文件时,要对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提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公开的建议,同时说明理由;局办公室在核稿时,把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审核内容;最后签发文件的局领导负责对是否公开进行审核把关。三是加强科室沟通协调。对政府信息涉及多个科室的,相互协调达成一致意见后进行公开。

    3.拓宽公开渠道,深化信息公开内容。采取以网上公开为主,民政信息简报和报纸媒体报道为辅的公开方式,并充分借助公示板、显示屏、信访诉求及监察监督电话、一站式服务大厅等载体,全面公开涉及群众利益、民政业务行政审批服务等事项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之外的信息外,其他包括规范性文件、服务事项、工作动态、重点建设、财政执行、人事管理、民生改善、公共安全等方面都如实及时公开;同时也根据新形势新变化不断充实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确保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  

    4.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严格坚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程序,建立健全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一是落实专人负责做好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检查,以及不予公开信息的审查工作;二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保密审查能力,定期组织开展了业务培训,严格执行保密问责;三是切实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所需的设备和网络,确保设备、网络运行安全。

    通过自查,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能有不足之处,如信息公开的内容尚欠深化、信息提供渠道不够广泛等。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和制定相关措施,加强督查,科学分工,规范程序,不断充实和完善网站栏目,努力扩大信息来源,保证各类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方便群众了解工作最新动态。

     

     

                                       南安市公务员局

                                       201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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