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4-0101-2025-00015
- 备注/文号:南人社〔2025〕64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7-04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根据《福建省劳动就业服务局关于印发〈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帮扶政策落实情况“打深井”监督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就服〔2025〕4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摸底掌握脱贫人口培训意愿,鼓励已实现就业人员参加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引导未就业人员参加就业技能培训,提升脱贫人口职业技能水平和收入水平,拟决定在全市开展脱贫人口就业技能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劳动年龄范围内的脱贫人员。
二、培训时间
就业技能培训2天(20学时),具体时间待定。
三、培训方式及内容
(一)培训方式:就业技能培训
(二)培训工种:家政服务员、养老护理员
四、补贴标准
脱贫人员免费参加培训,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不得重复享受,培训费用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对参加就业技能项目制培训且培训合格的人员,每人给予500元的一次性生活费(含交通费)补贴。
五、有关要求
1.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务必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专人负责,积极发动有培训需求的脱贫人员参加培训,实现应培尽培,切实推动脱贫人口就业技能培训工作落实到位,并于7月11日前,将培训人员名单报送南安市就业人才中心邮箱:nasjyrc@163.com,联系电话:86383557,经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学员其有关材料由协办学校具体对接递交。
2.各参训学员要严格遵守培训纪律要求,接受培训学校的组织管理,全程按规定完成培训课程。
附件:2025年脱贫人口就业技能培训人员花名册
南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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