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4-0101-2023-00024
    • 备注/文号:南人社〔2023〕137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2-26
    南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安市财政局转发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泉州市零工市场(驿站)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时间:2023-12-26 15:29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党政办:

      现将《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泉州市零工市场(驿站)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泉人社规〔2023〕5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工作措施,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明确任务,加强组织领导

      1.根据《实施方案》要求,我市至2024年底,建设零工市场5个及以上,零工驿站17个及以上。结合我市产业分布、劳动资源分布情况,全市拟按“1+7+N”的形式进行零工市场(驿站)布局,其中,1是1个经济开发区市级零工市场,面向全市开发线上零工市场,联动全市零工市场(驿站);7是建立有行业特色或地域特色的零工市场,分别为:市区服务业零工市场、机械装备零工市场、水暖阀门行业零工市场、石材陶瓷行业零工市场、日用轻工零工市场、文体旅行业零工市场、农业经济零工市场;N是指依托各乡镇(街道)延伸到村居的零工市场(驿站),建立3—5公里就业网络体系,构建覆盖全域和南安主要行业的零工市场,打造覆盖全市区域、全程服务、全链平台的零工市场工作平台及制度体系。产业集中、劳动资源丰富、村(居)数量大的乡镇(街道、开发区)可以布局1个零工市场和1-3个零工驿站。

      2.加强领导。市人社局成立零工市场工作专班,统筹协调推进此项工作。专班成员如下:

      组 长:黄志军 市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杨佩艺 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长平 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郑开灿 市人社局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

      成 员:苏毅军 市就业人才中心主任

      上官梅菲 市社保中心主任

      蔡鸿钧 市人力资源开发科负责人

      黄文清 市劳动关系科科长

      苏世仁 市社保科科长

      洪德育 市劳动监察大队大队长

      傅少雄 市劳动仲裁院院长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就业人才中心,办公室主任由苏毅军担任,联系人:蔡尚发,联系电话:13599766960。

      3.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推动零工市场标准化建设作为重要的民生实事,制定零工市场(驿站)建设的推进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明确标准,全力推进建设

      《实施方案》已明确建设标准、成效奖励、申报流程、资金管理等要求,认真对照建设标准做好选址和设置,按要求划分服务场所、配备服务设施,配备工作人员、设置工作岗位、制定工作制度等,力争于2024年2月前每个乡镇(街道、开发区)至少创建1个零工市场或零工驿站,2024年10月底前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每建设一个符合条件的零工市场(驿站),可于当月向人社局提交申报材料申请一次性运维补助。

      三、建立机制,确保取得实效。

      市人社局将建立统筹协调机制,负责开发零工市场(驿站)线上平台,协调全市零工市场(驿站),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要负责本辖区内零工市场(驿站)的日常运维,做好招聘服务、求职服务、政策服务、培训创业服务以及劳动保护和权益保障等工作。市人社局将于每年11月组织对零工市场(驿站)进行考核,并根据成效给予绩效补助。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要充分运用各类媒体、网络宣传推广零工市场(驿站)信息,提升群众的知晓率与认知度,要及时总结,报送优秀工作经验,为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营造良好氛围。

     

     

      南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安市财政局

      2023年12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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