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4-0101-2023-00012
    • 备注/文号:南人社〔2023〕72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7-10
    南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7-11 16:56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党政办、劳动保障事务所:

      根据《福建省劳动就业服务局关于印发〈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闽就服〔2022〕20号)和《泉州市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规定》(泉财社〔2019〕31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就2022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范围

      就业困难人员、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从事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在我市正常缴纳2022年度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

      就业困难人员指具有我省户籍,在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经过认定(应于2022年度12月31日前)的以下人员之一:

      1.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以上大龄城镇居民;

      2.持《残疾人证》的城镇居民;

      3.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4.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居民;

      5.已参加失业保险并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农村进城务工劳动者;

      6.城市规划区内的农村新被征地农民,即:在城市规划区内,经政府依法征收农村集体耕地后,人均剩余耕地面积低于所在县(市、区)农业人口人均耕地面积30%,且在征地时享有农村集体耕地承包权的在册农业人口;

      7.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户、二女户中,男年满 40周岁以上、女年满 30周岁以上人员;

      8.农村居民中持《残疾人证》人员;

      9.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10.脱贫人口(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

      二、不予补贴情形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申请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1.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包括失业金、失业补助金、失业保险支付的医保待遇等)的;

      2.同一年度已在我市各级残疾人联合会享受社保补贴的;

      3.已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0 周岁、女干部满55周岁);

      4.被各类用人单位录用或招聘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创办企业或民办非企业的;

      5.担任股东、监事、董事等企业主要职务的;

      6.入学、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被判刑收监执行、死亡的;

      7.被列为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提供虚假资料的;

      8.其他应当停止享受社保补贴情况的。

      三、补贴待遇计算

      1.社保补贴从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转灵活就业登记”后,同时以个人身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月份起算。

      2.补贴期限: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期限,除对距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年龄为准),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36个月)。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补贴可享受月数合并计算,即只申领基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补贴其中一项或两项同时申领的,均纳入补贴申领月数计算。

      3.补贴标准:具体补贴比例待申报工作完成后确定。

      四、社会保险补贴申领流程

      (一)申请材料

      1.《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享受社保补贴申报表》1份;

      2.本人身份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

      3.本人工商银行账号(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非工商银行账户需填写开户银行网点名称及行号;

      4.社保参保缴费证明(社保系统可查则无须提供);

      5.有同时申请医疗保险补贴的可通过“闽政通—医保服务—参保缴费证明打印—费款所属期范围2022-01/2022-12”生成并打印2022年度参保缴费证明,或到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窗口打印2022年度医保缴费明细表。

      (二)申请期限

      即日起至2023年9月28日,超出时限后原则上不再受理申请。

      (三)办理方式

      为畅通申请流程,本次社保补贴申请采取“预约办理”模式,申请人应提前一天通过微信预约。

      预约方式:

      1.关注“南安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微信号FJNASC);

      2.点击“微服务”,选择“办事预约”;

      3.选择“我要预约”,选择“二楼、人社局”,选择“就业人才服务”;

      4.选择预约办理时间,并按要求填写预约信息;

      5.预约成功后,按照约定时间,到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B2区取号机履约取号办理。

      窗口办理地址:南安市美林街道江北大道1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B2区13号窗口

      咨询电话:86383557

      附件: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享受社保补贴申报表

     

     

     南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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