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4-0101-2022-00021
- 备注/文号:南人社〔2022〕45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5-11
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雪峰开发区党政办,市直各单位,福建省人才培训测评中心:
为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闽人大常〔1995〕018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市事业、企业单位(包括教育和卫生系列)在职专业技术人员,鼓励其他人员参加学习培训。
二、培训方式
采取网络培训形式开展继续教育。
三、科目类别
(一)公需科目
1.主题一:“十四五”大战略与2035远景,30学时,参考教材《“十四五”大战略与2035远景》(东方出版社,2020年10月第1版)。
2.主题二:当代科学技术前沿知识,30学时,参考教材《当代科学技术前沿知识读本》(中国人事出版社,2020年6月第1版)。
各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实际,至少选择一门公需科目参加网络培训。
(二)专业科目
包括市直、农林、经济等系列(详见附件1)。
教育、卫生系列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分别报其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由主管部门联合人社部门另行发文公布,方可作为继续教育内容。会计类继续教育培训项目由财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人社部门不再发文公布。
四、培训机构、时间、费用
(一)培训机构
根据南安市人民政府与中国海峡人才市场签订的《人才合作框架协议》、《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培训的通知》(泉人社文〔2022〕67号)规定,经市政府同意,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考试委托中国海峡人才市场南安工作部组织实施,培训机构为福建省人才培训测评中心。
(二)培训时间
发文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结束,系统2022年12月31日24:00自动关闭,请各学员按时参加网络培训。
(三)培训费用
经与福建省人才培训测评中心磋商并经市政府同意,网络培训收费(含网络考试费用)标准为1.5元/学时。
福建省人才培训测评中心,联系人:梁丽华,电话:0595-86207266,网址:http://pt.hxpxw.net。
账户名:福建省人才培训测评中心,账号:4078 5836 0483,开户行:中国银行福州晋安支行。
五、工作要求
(一)培训机构要严格按照《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泉人社〔2015〕142号)规定,做好办班、验证等服务,及时完成培训任务,并于每月5日前将上个月的培训人员花名册(附件2)以电子版的形式发送至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管理科。
疫情期间,要认真落实继续教育基地主体责任,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二)未经审核登记的培训班不予认定。经审核登记的培训班应在办学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教育培训内容、退费办法及价格举报投诉电话等,接受社会监督。
(三)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市直各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做好事业编制(含下属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继续教育报名、培训工作。培训、考试全部完成后,由各用人单位携带继续教育验证花名册(附件3,一式三份)及继续教育证书于2023年3月31日前到培训机构确认后,再到南安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管理科进行验证。
六、其它
(一)本文件及相关表格可从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nanan.gov.cn/zwgk/zfxxgkzl/bmzfxxgk/rlzyhshbzj/zfxxgkml/“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浏览、下载。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锦程,电话:0595-86353213,邮箱:rzk86353213@163.com,地址:南安市江北大道人力资源大厦3楼人力资源开发管理科。
附件:1. 2022年南安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普通班课程表
2. 2022年南安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参训人员花名册
3.南安市2022年度继续教育验证花名册
南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国海峡人才市场南安工作部
2022年5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