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4-0101-2022-00016
- 备注/文号:南人社函〔2022〕43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4-15
办理标志(A)
庄旭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降低企业经营和用工成本及保持扶持政策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意见建议采纳落实情况
(一)针对提案“‘以工代训’的门槛可以适度降低”建议,答复如下:
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充分发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效能扎实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通知》(闽人社文〔2021〕40号)、省人社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实施以工代训工作的通知》(闽人社办〔2020〕108号)等文件精神,支持困难中小微企业、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的大型企业以及吸纳特殊群体等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其中2021年度享受补贴企业名单(以2021年1-6月增值税应税销售额同比2020年1-6月下降10%及以上来确定),按每人每月500元标准给予企业以工代训补贴。2021年度我市共有南安市南泉制衣有限公司等940家企业申请以工代训职业技能补贴65158人次,发放补贴金额3257.9万元。
(二)针对提案“培训补贴可以适度提高”建议,答复如下:
根据《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福建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过渡期职业技能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泉人社文〔2022〕12号)文件精神,我局将继续鼓励一线员工参加自主培训,符合条件人员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可通过微信小程序“职补助手”自助申请享受职业培训见证补贴政策。具体标准如下:初级工(五级)每人700元;中级工(四级)每人 1000元;高级工(三级)每人1500元;技师(二级)每人2000元;高技技师(一级)每人3000元。对获得培训合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给予就业技能培训补贴,具体标准为每人500 元。
对参加《重点产业职业培训需求指导目录》内的职业培训人员(缝纫工、服装制版师、裁剪工等244个重点急需紧缺职业工种),提高就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上浮不超过30%。具体标准如下:初级工(五级)每人900元;中级工(四级)每人1300元;高级工(三级)每人 1950元;技 师 (二级)每人2600元;高技技师(一级)每人3900元;对获得培训合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给予就业技能培训补贴,具体标准为每人650元。
我局将继续推动上级有关政策落地落实,鼓励企业为主体,面向企业职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对符合要求的按规定提供职业培训补贴。
二、办理过程
接到提案后,我局2月17日下午召开政协提案责任分解工作会,指定该提案由就业人才中心牵头办理。就业人才中心组织有关人员对提案提出的两点建议进行研读、分析,围绕降低企业经营和用工成本及保持扶持政策,着眼支持企业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形成书面汇报材料(初稿)。2月22日上午,南安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佩艺带队到梅山镇,与政协委员庄旭宏进行第一次见面、交换意见,协商确定办理初步工作方案。因疫情原因,第二次见面经同意通过电话及微信进行联系;4月15日上午,我局经办人员通过微信将提案办理落实情况向庄旭宏委员进行汇报。
分管领导:杨佩艺
经办人员:侯坤祥
联系电话:86355570
南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15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