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4-0101-2021-00001
    • 备注/文号:南人社〔2021〕9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1-12
    关于准予南安延平商贸有限公司从事职业中介许可的批复
    时间:2021-01-15 17:47

    南安延平商贸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关于职业中介许可的申请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等规定,经审查,符合行政许可条件,现批复如下:

      一、准予南安延平商贸有限公司从事职业中介活动,法定代表人郑万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833157125987,机构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注册资本:100万,经营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石井镇成功国际城18幢1605室。

      二、《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证号:350583RL0004,有效期为5年(应于每年年审期满前30日内参加年度验证)。你单位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后,应当妥善保管,不得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

      三、你单位分立、合并后继续存续,其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注册资本等改变的,应向许可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四、你单位需要延续行政许可有效期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60日前向许可机关提出延续行政许可的书面申请,并提交1年以来的基本经营情况;逾期提出延续行政许可的书面申请的,按照新申请经营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办理。

      五、你单位应当于每年7月31日前向许可机关提交上一年度职业中介经营情况报告。

      六、你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等规定加强管理,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依法从事职业中介活动。

      此复。

     

     

      南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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