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4-0101-2019-00026
- 备注/文号:南人社〔2019〕142 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10-29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劳动保障事务所、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南安市委组织部、南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南安市技能大师评选暂行规定(试行)》(南人社〔2019〕27号)文件精神,决定评选2019年度南安市技能大师3-10名。现将组织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选条件
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含民营、合资、股份制和个体经济组织),符合评选条件的自由职业者,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从业十年以上,并在生产一线岗位工作的高技能人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南安市技能大师评选。
1.职业技能水平在同行业、同工种处于领先水平,能够解决生产实践中的关键技术问题,在开展技术革新改造或者生产实践中有突出贡献,取得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2.刻苦钻研技术,德艺双馨,具有绝招绝技,创造了在同行业中公认的先进操作方法,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创造了同行业最高生产、销售记录。
3.在开发、推广、应用先进科学技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方面有突出贡献,并取得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具有全市影响力的。
4.在产业结构调整、产品升级换代过程中能够使科学技术快速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
5.近年来获得南安市技术能手称号及以上其他荣誉称号的。
6.参加市级组织的职业技能竞赛取得前5名,省级组织的职业技能竞赛取得前10名,参加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取得前20名的选手。
二、有关要求
(一)申报
1.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雪峰开发区管委会劳动保障事务所要广泛宣传发动,扩大活动知晓面,认真组织辖区内特色行业、支柱产业、重点企业符合评选条件的人员申报。
2.请申报对象到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nanan.gov.cn/ )→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载相关表格,填写后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连同相关材料报送推荐单位。
3.近三年获评南安市优秀人才的,已入选省、市同类人才项目的人才,不再列入申报对象范围。
(二)个人提交材料
1.《南安市技能大师申报表》(见附件1)(一式三份)。
2.先进事迹材料。撰写不少于1500字的个人事迹材料,材料中应全面反映候选人的职业道德、精湛技能、突出业绩和为企业生产发展所做出的贡献(材料格式见附件2),并加盖单位公章。
3.对照《南安市技能大师候选人评分表》(见附件3)提交申报人职业资格证书、所获荣誉、业绩等证明材料,其复印件右上角应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并加盖主管部门或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公章。从业年限及工作场所证明格式(见附件5)。
4.反映候选人不同场景的工作照5张,打印在A4纸上。
5.以上2、3、4材料应设计个人封面,整理、装订成册(材料封面及目录格式见附件6)(一式一份)
(三)推荐
1.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雪峰开发区管委会劳动保障事务所负责对本辖区内申报对象材料进行初审、核实后向人社局推荐。
2.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对本单位申报对象的材料进行初审、核实后直接向人社局推荐。
(四)材料报送
请各推荐单位汇总申报对象材料,填写《南安市技能大师推荐汇总表》(见附件4),并将《南安市技能大师申报表》 《南安市技能大师推荐汇总表》 《南安市综治审核表(个人)》(见附件7) 《南安市技能大师评选计生、纪检征求意见表》(见附件8)各一式三份及相关佐证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一份)连同电子文档于11月20日前报送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管理科,同时提供申报对象获奖荣誉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现场核对。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秋芹,联系电话:0595-86353213,电子邮箱:rzk86353213@163.com,地址:南安市美林江北大道人力资源大厦东裙楼三楼。
附件:1.南安市技能大师申报表
2.事迹材料参考格式
3.南安市技能大师候选人评分表
4.南安市技能大师推荐汇总表
5.从业年限及工作场所证明参考格式
6.材料封面及目录参考格式
7.南安市综治审核表(个人)
8.南安市技能大师评选计生、纪检征求意见表
南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0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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