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4-0101-2019-00019
    • 备注/文号:南人社〔2019〕81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6-05
    南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申报南安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的通知
    时间:2019-06-05 17:40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劳动事务保障所,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

      根据《中共南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南安市技能大师(名师)工作室建设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南委人才〔2019〕14号)文件精神,现就组织申报南安市技能大师工作室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南安市技能大师工作室以企业(行业)、职业院校为单位组织申报。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企业(行业)、职业院校应具备《南安市技能大师(名师)工作室建设管理暂行规定》规定的条件。

      二、申报材料

      (一)南安市技能大师(名师)工作室申报表(附件1)。

      (二)申请报告,内容包括申请工作室名称(格式为“南安市+申请人名字+职业工种名称+技能大师工作室”)、技能大师和工作室成员基本情况、工作室基本条件、工作室成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工作室所依托的企业或职业院校的有关情况说明和支持措施(包括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措施,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用于高技能人才培养、交流等方面的情况说明,为工作室提供资金支持、场所、设备等工作条件的情况说明),以及工作室建立后工作计划、主要工作方向等(根据工作室“申报条件”“绩效评估表”的相关内容撰写),报告格式见附件2。

      (三)南安市技能大师(名师)工作室建设征求意见表(附件3)。

      (四)申请单位的法人证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技能大师和工作室成员的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等复印件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如县、市、区及泉州市级以上获奖证书、技术认定、技术创新、出版物及有关单位的证明等)。

      (五)材料(二)(三)(四)连同相应佐证材料,使用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材料(一)单独提交。

      三、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劳动事务保障所,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须认真审核申请材料,核对无误后,在其复印件上签注 “与原件核对无误”并加盖公章,并在《南安市技能大师(名师)工作室申报表》签署意见。

      (二)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劳动事务保障所,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全面提高南安市技能大师工作室遴选工作的知晓度、关注度,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单位进行申报。

      (三)南安市技能大师工作室首期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统一报送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管理科。

      联 系 人:陈秋芹

      联系电话:0595-86353213

      电子邮箱:rzk86353213@163.com

      地 址:南安市江北大道人力资源大厦东裙楼三楼

      附件:1.南安市技能大师(名师)工作室申报表

            2.申请报告(格式)

            3.南安市技能大师(名师)工作室建设征求意见表

     

     

      南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6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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