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14-0101-2019-00019
- 备注/文号:南人社〔2019〕81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6-05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劳动事务保障所,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
根据《中共南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南安市技能大师(名师)工作室建设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南委人才〔2019〕14号)文件精神,现就组织申报南安市技能大师工作室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南安市技能大师工作室以企业(行业)、职业院校为单位组织申报。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企业(行业)、职业院校应具备《南安市技能大师(名师)工作室建设管理暂行规定》规定的条件。
二、申报材料
(一)南安市技能大师(名师)工作室申报表(附件1)。
(二)申请报告,内容包括申请工作室名称(格式为“南安市+申请人名字+职业工种名称+技能大师工作室”)、技能大师和工作室成员基本情况、工作室基本条件、工作室成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工作室所依托的企业或职业院校的有关情况说明和支持措施(包括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措施,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用于高技能人才培养、交流等方面的情况说明,为工作室提供资金支持、场所、设备等工作条件的情况说明),以及工作室建立后工作计划、主要工作方向等(根据工作室“申报条件”“绩效评估表”的相关内容撰写),报告格式见附件2。
(三)南安市技能大师(名师)工作室建设征求意见表(附件3)。
(四)申请单位的法人证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技能大师和工作室成员的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等复印件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如县、市、区及泉州市级以上获奖证书、技术认定、技术创新、出版物及有关单位的证明等)。
(五)材料(二)(三)(四)连同相应佐证材料,使用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材料(一)单独提交。
三、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劳动事务保障所,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须认真审核申请材料,核对无误后,在其复印件上签注 “与原件核对无误”并加盖公章,并在《南安市技能大师(名师)工作室申报表》签署意见。
(二)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劳动事务保障所,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全面提高南安市技能大师工作室遴选工作的知晓度、关注度,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单位进行申报。
(三)南安市技能大师工作室首期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统一报送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管理科。
联 系 人:陈秋芹
联系电话:0595-86353213
电子邮箱:rzk86353213@163.com
地 址:南安市江北大道人力资源大厦东裙楼三楼
附件:1.南安市技能大师(名师)工作室申报表
2.申请报告(格式)
3.南安市技能大师(名师)工作室建设征求意见表
南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6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