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36-0101-2025-00407
- 备注/文号:南农机〔2025〕31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 南安市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2-04
各有关单位: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5年市级特色现代农业发展资金(农业机械购置与应用推广)的通知》(泉财农指〔2025〕44号)、《南安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 南安市财政局关于2025年度南安市市级特色现代农业发展资金(农业机械购置与应用补贴)建设项目的批复》(南农机〔2025〕21号)等文件精神,南安市顺和家庭农场等2家单位承担市级特色现代农业发展资金(农业机械购置与应用补贴)建设项目。
经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组织验收合格,现下达2025年市级特色现代农业发展资金(农业机械购置与应用推广)41万元(详见附表)。此项资金系一次性补助,列“2130106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科目。请按《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市级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规定〉等3个专项资金管理规定的通知》(泉财规〔2024〕7号)管理使用此项资金,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5年度泉州市级特色现代农业发展资金(农业机械购置与应用推广)分配表
南安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
南安市财政局
2025年12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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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3505830235000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