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36-0101-2025-00358
    • 备注/文号:南农〔2025〕358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南安市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0-30
    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南安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的通知
    时间:2025-10-30 11:53

    康美、梅山镇党政办: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到村任职、按照大学生村官管理的选调生培训工作的通知》(农办人〔2025〕5号)、《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35号)等文件精神,现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280万元,用于康美兰田、梅山蓉中2个培训基地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到村任职、按照大学生村官管理的选调生培训。

      请有关乡镇按照《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3〕11号)加强资金管理,并按《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35号)绩效目标表对培训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拨付培训经费。同时,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 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资金安排表

      2.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资金绩效目标表

      

     

    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南安市财政局

      2025年10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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