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36-0101-2025-00223
- 发布机构: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7-08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粮油生产保障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32号)《南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集中育秧设施建设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南农〔2024〕195号)和《南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4年南安市集中育秧设施建设项目的批复》(南农〔2024〕352号)文件精神,补助资金根据任务完成情况拨付,设施建成并通过核验后拨付80%,剩余20%补助资金根据服务育秧面积等拨付,现拟按文件要求和拨付程序下达剩余20%的集中育秧设施建设项目补助资金(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5年7月8日至2025年7月14日。欢迎社会各界对项目情况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
12388(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
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服务中心:0595—86382701
市纪委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组:0595—86388101
传真:0595—86375480
附件:南安市2024年集中育秧设施建设项目补助资金(第二批)安排表
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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