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36-0101-2025-00108
    • 备注/文号:南农〔2025〕113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4-14
    南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5年种植业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4-14 11:20

    各乡镇(街道)党政办:

      根据《泉州市农业农村局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种植业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泉农函〔2025〕43号)精神,为促进全市粮食、水果、茶叶以及中草药等产业稳定发展,今年泉州市继续组织实施“粮食作物‘五新’推广”“抛(撂)荒山垅田复耕种粮”“旱稻、马铃薯、大豆规模种植”“种植耐盐碱水稻”“蔬菜大棚轮作种植单季稻”“粮油种植大户农田灌溉设施建设”“茶果园水土保持建设”及“大田中药材种植(初加工)”等项目,请各乡镇(街道)按要求及时组织本辖区符合条件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申报项目。

      项目申报按申报指南(详见附件3-9)要求进行申报,请各乡镇(街道)于4月18日前将“粮食作物‘五新’推广”“旱稻、马铃薯、大豆规模种植”“种植耐盐碱水稻”“蔬菜大棚轮作种植单季稻”“粮油种植大户农田灌溉设施建设”“茶果园水土保持建设”及“大田中药材种植(初加工)”等项目申报情况(见附件2)上报市种植业服务中心(邮箱:nacg703@163.com);“抛(撂)荒山垅田复耕种粮”项目申报情况上报市种植业服务中心(邮箱:daisr429@163.com)。

      市局建立种植业生产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不定期深入田间地头开展技术服务,做好相关项目的落实和指导。市农业农村部门将联合财政部门成立项目验收小组,开展验收工作,各相关项目实施主体要全面实施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做好化肥农药减量化、农膜回收利用工作,此项要求列入验收的硬性指标。

      附件:1.南安市种植业生产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

      2.泉州市2025年种植业生产发展项目申报情况表

      3.泉州市粮食作物“五新”推广项目申报指南

      4.泉州市抛(撂)荒山垅田复耕种粮项目申报指南

      5.泉州市旱稻、马铃薯、大豆规模种植项目申报指南

      6.泉州市茶果园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7.泉州市大田中药材种植(初加工)项目申报指南

      8.泉州市种植耐盐碱水稻和蔬菜大棚轮作种植单季稻补助申报指南

      9.泉州市粮油种植大户农田灌溉设施建设补助申报指南

     

     

     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