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36-0101-2024-00347
- 备注/文号:南农〔2024〕356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2-11
各乡镇(街道)党政办:
根据《2024年泉州市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现将2024年泉州市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项目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对象及范围
2023年(含)以来农业种植业、养殖业基地新建设的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项目。
二、项目申报条件及补助标准
1.新建并验收合格的冷库库容达100立方米(含)以上(配套种植业基地的,保温制冷设施运行正常,库内温度降至0℃的;配套养殖业基地的,库内温度可降至零下5℃的),每100立方米补贴不超过2万元,每个单位当年补助资金不超过该项目总投资的50%,最高不超过50万元。
2.已申报过政府补贴的不得重复申报。
三、项目提交材料
1.2024年泉州市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项目申报表;
2.项目申报单位承诺书;
3.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4.新建保鲜库房,其设施农用地需提供土地租赁合同;利用旧房改造,需提供土地手续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
5.施工建设合同;
6.建设付款票据。
以上材料于12月12日下午下班前报送市农业农村局产业发展与科技教育信息科,同时报送电子版及扫描件。
联系人:叶伟 联系电话:13506023619
邮箱:nany969155@163.com。
附件:1.2024年泉州市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项目申报表
2.项目申报单位承诺书
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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