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36-0101-2024-00343
- 备注/文号:南农〔2024〕353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中共南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2-06
各乡镇(街道)党政办: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南安市委 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安市人才“港湾计划”的实施意见》(南委发〔2017〕3号)精神,推进泉州市人才“港湾计划”纵深落地,着力培育一支优秀农村实用人才队伍,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人才保障,经研究,决定在全市继续开展2024年度南安市优秀农村实用人才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在我市从事农、林、牧、副、渔和农副产品加工业生产经营且一般年龄在60周岁以下的农村劳动者,均可申报。2018年以来已获得此类荣誉称号的,不再作为推荐对象。
二、推荐条件
2024年度南安市优秀农村实用人才拟评选10名。申报对象必须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农业农村改革等重点工作中,取得突出业绩,得到同行、当地群众广泛认同。主要包括以下5种类别:
1.种植一种或多种作物(树木、花卉苗木)达到一定规模,生产方式、经营理念、技术工艺等方面有所创新,在同等土地条件和物质投入下,单位面积的效益明显高于其他农户的种植能手;养殖一种或多种畜禽、水生动植物达到较大规模(数量),生产方式、经营理念、技术工艺等方面有所创新,在同等市场条件下养殖收益明显高于其他养殖户的养殖能手。
2.在农产品加工方面生产方式、经营理念、技术工艺等方面有所创新,在推动本地农业产业化发展,帮助农民增收致富方面效果显著的加工能手。
3.具有较高水平的涉农产业技能或特长,带动其他农民掌握该技术,或者在产业服务方面做出较大贡献的技能人才。
4.在涉农组织中承担生产技术的主要工作,具有一定的科技创新能力,在实践中开展探索性的研究实验,分析解决农业生产中的某些难题,取得一定经济与社会效益的科研人才。
5.在村委会工作,农业“五新”推广服务业绩比较突出,能够带动农民群众共同发展致富、效益显著的村干部。
三、推荐程序及时间安排
评选工作按照人选推荐、资格审查、组织考核、综合评审、审定公布等五个程序。
(一)动员推荐阶段(12月10日前)。各乡镇(街道)按照本通知要求,由所在村委会逐级推荐,组织开展推荐工作。推荐人选须在所在乡镇(街道)或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推荐人选由各乡镇(街道)组织审核后,将申报材料报送市农业农村局产业发展与科技教育信息科(含电子版)。
(二)综合评审阶段(12月31日前)。市优秀农村实用人才评审小组对各乡镇(街道)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组织考评小组评审,报市农业农村局党组研究初步入选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复核。
(三)审定公布阶段。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复核后,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农业农村局公布入选名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街道)要加大评选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广泛宣传评选工作的意义、标准和程序,为评选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二)规范程序,公开透明。推荐人选必须征求纪检监委、综治等部门意见后,由各乡镇(街道)对推荐人选申报情况进行公示,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三)坚持标准,确保质量。各乡镇(街道)要坚持评选标准,严格把关,好中选优,确保质量。
(四)培育典型、示范带动。各乡镇(街道)要建立健全有效的农村实用人才培育和激励机制,善于发现人才,挖掘人才,培育人才,积极树立先进典型,用优秀人才的事迹引领带动农村实用人才成长。
五、材料报送
请各乡镇(街道)于2024年12月20日前将推荐人选申报材料(附件1)胶装成册(一式2份),报送南安市农业农村局产业发展与科技教育信息科。
联系人:李宏斌,联系电话:0595-86381801。
邮箱:nany969155@163.com。
地址:南安市美林街道江北大道1号政务服务中心5楼519室。
附件:1. 申报材料目录
2. 南安市优秀农村实用人才申报表
3. 南安市优秀农村实用人才评选推荐人选简明表
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中共南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2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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