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36-0101-2024-00310
- 备注/文号:南农〔2024〕337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1-29
各乡镇(街道)党政办:
根据泉州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市级农产品产地初加工中心申报工作办理通知单(编号:2024QN0625)要求,现将2024年市级农产品产地初加工中心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茶叶初制加工中心
1.配备清洁化的贮(晾)青间、加工间、包装间等茶叶初制车间;
2.配备杀青、揉捻、干燥等茶叶初制加工的机械化、自动化设备;
3.辐射带动500亩以上茶园,具备年产30吨以上毛茶生产能力。
(二)蔬果(含食用菌)产后商品化处理中心
1.配备预处理、初加工处理车间;
2.配备分选分级包装等蔬果初加工生产线;
3.配备与初加工生产线生产能力相当的冷藏保鲜库或储藏库。
(三)粮食烘储加工中心
1.配备清理筛、烘干机、输送机等粮食清选烘干设备;
2.配备100吨以上粮食储藏仓(钢板仓或简易房式仓)和一定面积的作业场地。
二、有关要求
请各乡镇(街道)组织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自主申报,指导申报对象填写《2024年市级农产品产地初加工中心申报表》,审核确认无误后,于12月2日前报送至南安市农业农村局产业发展与科技教育信息科,同时报送电子版及扫描件。
联系人:小洪 联系电话:86381801
邮箱:nany969155@163.com。
附件:2024年市级农产品产地初加工中心申报表
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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