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36-0101-2024-00169
    • 备注/文号:南农机〔2024〕11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7-11
    南安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关于第三十四批达到报废年限多功能拖拉机牌证注销的通告
    时间:2024-07-11 15:46

      根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第563号)和《关于开展多功能拖拉机专项整顿工作的通知》(闽经贸机电[2009]702号)及闽农机[2013]217号、闽农机[2013]272号的规定,下列12台多功能拖拉机达到了规定的报废年限。请机主自公告之日起60日之内将拖拉机送交合法、有资质的报废回收公司报废,并到南安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联系电话:0595-86382662)办理有关报废多功能拖拉机注销登记,逾期将注销多功能拖拉机档案,其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作废,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机主自负。 

      附件: 关于第三十四批达到报废年限多功能拖拉机牌证注销信息表 

     

     

     南安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 

      2024年7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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