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36-0101-2024-00147
- 发布机构: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6-17
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粮食生产大县奖励政策实施方案(试行)、福建省规模种植双季稻和蔬菜大棚轮作种植单季稻补助政策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闽农综〔2021〕78号)、《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稳定粮食生产等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2号)和《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南安市财政局关于申报2023年福建省规模种植双季稻补助的报告》(南农﹝2023﹞311号)文件精神,省级财政下达给我市规模种植双季稻补助资金21.06万元,2023年我市推荐11家种粮大户申报规模种植双季稻补助面积1052.9亩,经研究,拟按申报双季稻面积补助2023年推荐的11家种粮大户(详见附表),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6月17日-2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服务中心或市纪委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组反映。
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服务中心0595—86382701
市纪委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组0595—86388101
传真:0595—86375480
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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