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36-0101-2024-00144
    • 备注/文号:南农〔2024〕165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6-12
    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南安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生态资源保护资金(地膜科学回收使用)的通知
    时间:2024-06-12 10:55

    各有关项目单位: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地膜科学使用回收)的通知》(泉财指标〔2023〕905号)和《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南安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农用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农〔2023〕333号)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中央生态资源保护资金(地膜科学回收使用)2.55万元下拨给5家项目实施单位,每个项目实施单位按照30元/亩给予补助,该专项资金分配详见附件。请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2023年南安市推广使用加厚高强度地膜项目补助资金安排表

     

     

     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南安市财政局

      2024年6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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