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36-0101-2024-00084
    • 备注/文号:南农函〔2024〕182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4-19
    关于南安市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43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4-04-19 17:27

    吴金狮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农村居住区内集体用地整治,解决停车难问题的建议》收悉,现将我单位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由市镇两级政府牵头开展以‘美化乡村’为主题的农村居住区内集体用地整治活动,解决停车难问题”,能推进集约高效用地、建设“美丽乡村”。为规范推进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发挥闲置资源的潜在效益,保护农村村民的合法权益,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泉州市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管理暂行规定》(泉政办规〔2023〕19号),为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指明了方向、提出了具体的方式方法。下一步,我局将结合您的建议进一步贯彻落实《规定》,指导镇、村做好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鼓励村级呼吁村民开展“废旧倒塌”农房改造为小公园、小广场、停车场等公共基础设施,深化“美丽乡村”建设,激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打造良好社会氛围。

      分管领导:陈朝阳

      经办人员:程密

      联系电话:86382858

      

    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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