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36-0101-2024-00076
    • 备注/文号:南农函〔2024〕189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4-19
    关于南安市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31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4-04-19 09:21

    黄坚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基本农田保护力度,禁止占用基本农田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加大建设力度,切实提高基本农田质量

      高标准农田一头连着粮食安全,一头连着农民增收,党的二十大报告和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都提出,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投入,完善制度体系,强化项目全过程管理,努力推动农田建设高质量发展,2019年以来已建成高标准农田16.6万亩。全市农业生产条件得到极大改善,田间灌排系统趋于完善,农业生产道路得到升级和改造,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体系不断巩固,农业生产成本大大降低。2024年我市将实施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规模3.2万亩,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解决项目区内农业基础设施薄弱、地力偏低等问题,全面提升项目区内农业防灾、抗灾、减灾能力。

      (二)加大对农户的技术指导

      我局认真落实《南安市“十四五”特色现代农林牧渔业专项发展规划》并成立农业生产指导服务组,深入基层一线、田间地头开展农业技术指导服务工作,指导乡镇科学优化调整产业结构,积极探索建立耕地种植用途管控机制,明确耕地利用优先序,确保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

      (三)完善各项补助政策

      2023年我市共下达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225万元,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2478万元;投保水稻种植保险29万余亩;安排30万元物化补助资金,补助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开展早、中、晚稻种植。2024年我市出台《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大水稻生产补助若干措施的通知》,并将下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2525万元,进一步提高群众的种粮积极性。

      分管领导:潘进国

      经办人员:苏永灿

      联系电话:86133207

     

      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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