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36-0101-2024-00072
    • 备注/文号:南农函〔2024〕169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4-15
    关于答复中共南安市十四次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042号提议的函
    时间:2024-04-15 10:42

    姚超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促进乡村振兴事业发展的提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南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乡村振兴发展,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政策,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加大乡村振兴战略重点领域、重点环节财政资金投入保障,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政策支撑和财力保障。

      2020年将新联村纳入市县级乡村振兴试点,并支持新联村申报2020年度泉州市级乡村振兴实绩突出村,2021年下发实绩突出村补助150万元支持新联村发展。2023年下达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0万元,支持新联村补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项目。

      今年印发《南安市2024年度宜居型、示范型、精品型和美乡村创建工作方案》,对示范村年度总得分前10名分别奖励10万元(10个),11-50名分别奖励7万元(40个),51-100名分别奖励5万元(50个)。我局将持续指导新联村立足自身特色,做好示范型标准和美乡村创建。

      今后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推进乡村振兴各项重点工作,同时加强对洪梅镇乡村振兴政策宣传、指导,也希望洪梅镇积极推进乡村振兴全面发展。最后,非常感谢您对我市乡村振兴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继续给予我们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分管领导:陈金钊

      经办人员:陈琳桢

      联系电话:86397703

     

     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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