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36-0101-2024-00061
    • 备注/文号:南农函〔2024〕160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4-10
    关于南安市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23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4-04-10 14:53

    洪玉雪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圩日”活动进行宣传和扶持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增派警力维护市场治安和秩序。每逢圩日活动,辖区派出所均加强镇主干道、省道路面巡查,不定时通过视频查看相关路面情况,发现交通堵塞及时进行疏导。同时联合乡镇执法大队、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圩日市场进行管理,对圩日摊贩摆摊位置进行统一规划,指定位置,防止因摊位争夺而引发纠纷。派出所增派警力做好圩日市场内部治安巡逻及车辆交通引导,确保圩日活动顺利进行。

      二、因地制宜开展研学实践教育活动。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研学实践教育,以立德树人、培养人才为根本目的,因地制宜开展研学实践教育活动,把研学实践活动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促进研学实践和学校课程有机融合。精心遴选培育南安市级以上研学实践教育基地31家,鼓励各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完善研学实践课程体系,结合各地乡土人情,逐步形成自然与文化、城市与乡村、传统与现代、参与与体验等主体鲜明、目标明确、内容可实施的多种类型的研学实践活动课程体系。

      三、结合重大节庆日,开展节庆活动。我市每年均开展“中国农民丰收节”系列节庆活动,秉承庆祝丰收、弘扬文化、振兴乡村的宗旨,立足体现粮食丰收、政策宣介、农耕文化内涵,组织丰富多彩各具特色的群众庆丰收活动。并结合本地特色农产品举办乡村好货展活动,统计农产品展销活动中销售数据,累积展销经验。积极调动媒体资源,提升产品知名度,让当地群众积极参与,共享丰收喜悦,留下美好记忆。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推进各乡镇(街道)圩日活动健康有序发展,确保圩日活动顺利进行。结合各地圩日活动乡土人情开展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结合“中国农民丰收节”系列活动,丰富圩日活动,吸引城镇消费者。

      分管领导:吴热薪

      经办人员:叶伟

      联系电话:86381801

     

      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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