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36-0101-2024-00058
- 发布机构: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4-08
根据处理单位申请上报,经我市核实,并报省、泉州市主管部门核定,2024年1月-2024年2月我市5家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共无害化处理病死猪811头,财政补助资金合计6.488万元,其中省级及以上经费财政补助每头50元,共4.055万元;南安财政补助每头30元,共2.433万元。(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4年4月8日至2024年4月1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南安市畜牧兽医站或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室反映。
联系电话:南安市畜牧兽医站0595-86387717
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室0595-86388101
附件:南安市2024年1月-2024年2月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财政补助资金情况表
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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