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36-0101-2024-00056
    • 备注/文号:南农〔2024〕75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4-03
    南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渔业船员证书换发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4-03 11:01

    各有关乡镇(街道)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社区发展服务中心),村(居)委会:

      根据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决定近期对全市所有渔业船员证书进行换发。请有关乡镇(街道)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社区发展服务中心),村(居)委会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将本通知传达到各渔业船东船主,确保换发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有关乡镇(街道)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社区发展服务中心),村(居)委会通知符合条件的渔业船员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按时申报、参加换发工作,逾期按自动放弃处理;

      2.申请换证所需的材料(详见附件)。

      附件:1.小型渔业船员证书换发应提交的材料

      2. 渔业船员证书申请表

      3. 渔业船员健康状况证明

      

    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人:陈嘉丽,联系电话:86375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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