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36-0101-2024-00036
    • 备注/文号:南农〔2024〕49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3-11
    南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泉州市优秀农村实用人才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3-11 16:22

    各乡镇(街道)党政办:

      根据《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泉州市优秀农村实用人才评选工作的通知》(泉农综〔2024〕6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我市推荐参评2024年度泉州市优秀农村实用人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及推荐名额

      在我市范围内,从事农、林、牧、副、渔和农副产品加工业等生产经营活动且一般年龄在60岁以下的农业农村从业者,均可按规定申报。

      2024年度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安排给我市泉州市优秀农村实用人才推荐名额7名,其中:生产型、经营型、技术服务型3名,技能带动型、社会服务型3名,村主干或乡镇农技干部1名。

      二、推荐类型及推荐条件

      各乡镇(街道)根据推荐类型、推荐条件,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参评,每个乡镇(街道)最多推荐1名人选,推荐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①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和技能,主动示范带动周边群众创业致富,为当地农业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并得到群众认可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②在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等方面积极引进、吸收、推广“五新”技术,依靠现代科学技术和传统技艺,研究开发和推广新技术或新品种,增产增收效果明显的优秀科技推广人才;③在种植业、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流通、技能服务、经营管理等方面有一技之长的生产能手、技术能手、经营能手、能工巧匠,能带领当地群众共同致富的优秀乡土人才;④在村委会或乡镇政府工作10年以上,农业“五新”推广服务业绩比较突出,能够带动当地农民群众共同致富、效益显著的优秀村主干或乡镇农技干部;⑤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现代农业等重点工作中发挥较大作用的其他优秀人才。⑥优先推荐获得南安市优秀农村实用人才称号或同等荣誉的对象。

      推荐人选须经所在地乡镇(街道)政府同意并征求乡镇(街道)纪委和市综治意见,同时在所在乡镇(街道)或村公示无异议(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材料报送

      推荐人选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30日下午下班前。申报材料请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报送至南安市农业农村局产业发展与科技教育信息科(南安市江北大道政务服务中心5楼519室)。

      推荐人选应提交的材料:①《泉州市优秀农村实用人才推荐表》(同时报送电子版);②身份证明、学历、业绩、奖励、认定证书等佐证材料复印件。复印件须经所在乡镇(街道)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社区发展服务中心)核对原件无误后,标注“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审核印章。对不符合要求的送审材料将予以退回。以上①②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③综合报告:公示、征信、综治等情况内容。④申报对象工作照(电子版)5张,简要事迹材料(电子版,500字以内)。申报对象入选与否,申报材料概不退回,请申报者自行留底保存。

      请所在乡镇(街道)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社区发展服务中心)负责报送辖区内推荐人选考察材料(材料要求见附件),并填报《泉州市优秀农村实用人才评选推荐人选简明表》(同时提交电子版)。

      《泉州市优秀农村实用人才推荐表》《泉州市优秀农村实用人才推荐人选简明表》等表格可从泉州农业信息网(www.qznyw.gov.cn)“通知公告”栏目自行下载填报。

      联系人:李宏斌,联系电话:86381801,电子邮箱:nany969155@163.com。

      附件:《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泉州市优秀农村实用人才评选工作的通知》(泉农综〔2024〕6号)

      

     

    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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