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36-0101-2024-00021
- 发布机构: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2-05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工作,扎实抓好我市全年粮食生产工作,扩大全市水稻种植面积,落实早稻播种任务,根据《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省市稳定发展粮食生产九条措施的通知》(南政办〔2021〕7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确定2024年南安市水稻种植重点村早稻扩大生产补助安排方案(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2月5日至2024年2月9日。
公示期间如有疑义,请向南安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服务中心或市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反映。
联系电话:
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服务中心0595-86382483
市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0595-86388101
传真:0595-86382701
附件:2024年南安市水稻种植重点村早稻扩大生产补助安排方案
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2月5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