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36-0101-2024-00019
- 备注/文号:南农〔2024〕11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1-16
各乡镇(街道)党政办:
根据《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组织实施2024年粮食生产工作奖补等8个项目的通知》(泉农函〔2024〕1号)要求,需对2024年拟实施抛荒山垅田复耕种粮项目进行调查摸底。现就调查摸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实施时间:2024年6月30日前。
(二)田块及规模要求:抛荒山垅田,且持续无耕种作物一年或以上,单一主体承包抛荒耕地连片或集中规模在10亩以上。
(三)种植要求:当年种植至少一季粮食作物,粮食作物指水稻、甘薯、马铃薯、玉米、大豆。
(四)实施主体:农业企业、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具有承担种植及独立经营的农业主体。
二、奖补办法
由南安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申报、验收并核实面积后,对于通过验收合格者,按照新增项目每亩补贴1200元,续种项目每亩补贴300元。
请你们按要求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填写《2024年南安市抛荒山垅田复耕种粮计划调查摸底汇总表》(见附件)并加盖公章,于1月26日前提交调查摸底汇总表原件和实施主体营业执照、抛荒山垅田土地承包合同复印件,联系人:洪少婷,联系电话:0595-86385979,地址:南安市成功街1482号,邮箱:daisr429@163.com。
附件:2024年南安市抛荒山垅田复耕种粮计划调查摸底汇总表
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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