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36-0101-2023-00335
- 备注/文号:南农〔2023〕409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2-07
各乡镇(街道)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社区发展服务中心):
根据《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南委振兴组〔2022〕1号)精神,现将《南安市2023年脱贫户专项技能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由于时间紧,培训任务重,请各乡镇(街道)接到通知后,确定专人负责,发动建档立卡脱贫户(含泉州市定脱贫户),参加脱贫户专项技能培训,并于培训完成后将参训人员名单汇总报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科。
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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