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36-0101-2023-00334
- 发布机构: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2-08
根据《南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南安市2023年脱贫户专项技能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农〔2023〕409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23年度对脱贫户的技能培训工作,现向社会公开遴选3家具备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负责承办该项培训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确定原则
南安市农业农村局在申报机构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综合考察培训机构的师资队伍、教学基础设施、实践实训条件、教学管理经验以及往年开展培训成效等情况,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定培训机构。
二、条件及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较强组织、教学管理和招生能力;
2、单位及法人未被列入失信、涉黑涉恶名单,没有不良记录;
3、遴选培训机构应具备:①具备办学许可或培训、推广职能等培训资质;②有2年以上参与贫困户培训经验;③配备现代教学设备,并能为参训学员提供食宿;④拥有符合培训要求的实训合作基地,能组织学员到农业龙头企业、农业产业园、合作社、家庭农场或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基地等参观、交流、学习。
4、严格按照规定和要求做好培训班资料收集、整理、装订,做到培训台账完整、清楚,并积极配合项目验收小组组织验收;
5、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部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
6、每期学员不得少于50人,培训时间2天(每天不少于6小时)。补贴经费以验收核定人数为准。
三、其他要求
1、今年,我市计划设立12个集中培训点,为全市26个乡镇(街道)600名脱贫户(含市定)开展专项技能培训。为确保培训质量,每家承担2023年度脱贫户专项技能的培训机构最多只能组织4场培训。
2、培训机构应严格按照《南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南安市2023年脱贫户专项技能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农〔2023〕409号)开展培训工作,并自觉接受农业农村局和财政部门对培训过程和资金使用情况的指导监管。
四、报名事项
请具备以上遴选条件、有意愿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参加遴选,于2023年12月12日前将南安市2023年度脱贫户专项技能培训机构报名表(见附件1)及佐证材料清单(见附件2)的材料,一式二份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含电子版)报送至南安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科(南安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507-02),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牟连荣 电话:13905066808
邮 箱:na_fpk@163.com
附件:1. 南安市2023年度脱贫户专项技能培训机构报名表
2. 佐证材料清单
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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