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36-0101-2023-00305
- 备注/文号:南农〔2023〕330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1-21
各有关乡镇(街道)党政办、财政所: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23〕14号)、《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45号)和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南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南安市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农〔2023〕236号)等精神,现将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和农民田间学校建设方案及补助资金46万元(详见附件)下达给你们,请你们督促项目单位严格按照批复要求组织实施,要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建立财务专账,确保专款专用。项目建设完成后,要及时组织初步验收。待市、镇两级验收合格后,再由你们拨付补助资金至相关项目建设单位。
附件:1.南安市2023年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建设方案
2.南安市2023年农民田间学校建设方案
3.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和农民田间学校建设补助方案
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南安市财政局
2023年11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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