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36-0101-2023-00296
- 备注/文号:南农〔2023〕319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1-18
各乡镇(街道)党政办: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乡村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中共南安市委 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安市人才“港湾计划”的实施意见》精神,经研究,2023年度决定遴选支持4个南安市乡村人才工作室创建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在我市从事农业农村工作的泉州市级以上优秀农村实用人才,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德才兼备、团队意识强,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较扎实的业务功底。生产规模、经营效益在我市同行业中名列前茅。
2.有人才培养、技术攻关、技术创新、技术交流的固定场所和设施设备等工作条件。工作室面积不少于8平方米,需配备电脑、打印机、档案柜等办公设备。
3.培育带动3名以上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挂钩指导3家以上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业经营主体。
4.已被市农业农村局授予“乡村人才工作室”铭牌的,不得再申报。
三、遴选程序
1.各乡镇(街道)发动辖区内泉州市级以上优秀农村实用人才(名单详见附件1)积极申报,填报《南安市乡村人才工作室申报表》和申请报告,申报材料经所在乡镇(街道)审核同意,并签署推荐意见和盖章后,于2023年11月30日前报送至南安市农业农村局产业发展与科技教育信息科。
2.市农业农村局对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审。
3.创建名单经公示后,授予“乡村人才工作室”铭牌并拨付一次性奖励资金5万元。
四、申报材料
1.《南安市乡村人才工作室申报表》。
2.申请报告。主要内容应包括:工作室名称、主攻方向、成立的必要性和现有优势、所在单位简介、领办人简介、所在单位拟提供的有关设施及政策等。工作室名称的格式统一为“南安市+领办人名字+乡村人才工作室”。
3.所在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4.领办人的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泉州市优秀农村实用人才证书以及证明技能水平的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5.以上申报材料应一式2份胶装并加盖公章。
五、资金管理
乡村人才工作室创建项目资金主要用于人才培养、技术攻关、技术创新、技术交流、办公用品购置、科技图书购买、仪器设备、农业生产资料等费用。
联系人:林金典 联系方式:13506964291
电子邮箱:nany969155@163.com
邮寄地址:南安市美林街道江北大道1号南安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519室。
附件:1.2014年以来获得泉州市级以上优秀农村实用人才称号名单
2.南安市乡村人才工作室申报表
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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