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36-0101-2023-00290
- 备注/文号:南农〔2023〕323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1-17
各乡镇(街道)党政办: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粮食产能区增产模式攻关与推广项目)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10号)精神,省厅下达给我市超额完成粮食面积约束性任务奖励28.29万元,我局拟对种粮大户、村集体进行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5万元,补助范围仅限于粮食生产所需的种子、专用肥、有机肥、绿肥、杀虫灯、基质、集约(集中)化育苗(育秧)等物化投入。请认真组织申报,并将2023年南安市生产功能区建设(粮食产能区增产模式攻关与推广)项目申报表一式2份加盖项目实施主体、所在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印章后于11月21日前报送市农业农村局产教科,同时将电子文档及盖章扫描件发送到邮箱:nany969155@163.com,逾期不予受理,市农业农村局将根据申报情况确定实施主体和实施内容。
附件:2023年南安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粮食产能区增产模式攻关与推广)项目申报表
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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