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36-0101-2023-00289
- 备注/文号:南农〔2023〕321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1-15
南安市常翠园家庭农场等有关农业企业:
根据《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南安市财政局关于南安市农业物联网应用示范企业建设项目的批复》(南农〔2022〕498号)和《南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南安市常翠园家庭农场调整2022年农业物联网示范项目建设范围请示的批复》文件精神,南安市常翠园家庭农场等6家企业已按批复内容完成建设任务,经南安市农业农村局、南安市财政局、所在地乡镇(街道)联合现场验收合格,并公示无异议,现将2022年南安市农业物联网应用示范企业建设项目补助资金(第二批)30万元下达给你们。请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相关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2年南安市农业物联网应用示范企业项目资金(第二批)分配表
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南安市财政局
2023年11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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