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36-0101-2023-00283
- 备注/文号:南农函〔2023〕229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1-10
黄华忠代表:
您提出的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闭会期间第329号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持续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我市在2022年出台《南安市进一步加强城乡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方案(试行)》(南政办〔2022〕62号),从“绩效推动、同奖同罚、会商点评、项目管理、行业共管、宣传发动”等六个方面构建我市人居环境整治机制,机制建立后,市人居办协同城管局,迅速推进相关工作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水平有效明显提升。同时,由市财政每年统筹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专项奖励经费800万元,对在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且月考评成绩排名在前的镇村,“以奖代补”进行镇、村激励推动,加快补齐我市农村人居环境短板,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出台新机制运行以来,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以“清脏”与“治乱”并举,取得一定成效。一是镇村职责范围内的项目失分比明显下降。镇村职责在泉州考评成绩的失分占比由2022年1-9月平均值37.84%下降到2022年10月-2023年6月平均值32.19%,失分占比总体呈下降趋势。二是泉州考评排名平均值整体前移。我市在泉州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考评的县级排名从2022年1-9月(3、4月份因疫情没有考评通报)的平均值8.42,到2022年10月-2023年6月的平均值7,整体排名有一定提升。
二、持续推进村庄清洁行动狠抓落实。我市持续深入推进“美丽家园 你我携手”村庄清洁行动,形成镇、村级定期组织落实,做到有村规民约、有保洁队伍、有长效机制、有考评方案、有奖惩激励。从11月起,市委市政府提出将以村为单位,每月组织开展不少于2次(原则上农历每月初一、十五)的村庄卫生集中大扫除,通过持续广泛宣传动员党员、群众、商户、志愿者团体、爱卫义工队等成立卫生志愿队,由镇村干部带头上街进村,持续开展“三清”(清垃圾、清污水、清杂物)行动,推进村庄“五旁”(宅旁、村旁、田旁、路旁、水旁)全域清理整治,实现“七无”(无旱厕、无污水、无黑臭水体、无卫生乱象、无卫生死角、无乱贴乱画、无不良陋习)目标,常态化保持村庄干净整洁、规范有序,切实提升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水平。
三、持续推进乡村振兴谋划思路提质。我市制订《南安市学习“千万工程”经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借鉴浙江关于村庄环境卫生整治、乡村治理、污水治理等经验,大力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传统,深入推进厕所、污水、垃圾“三大革命”,打造“五个美丽”,实现乡村“脏乱差-整治有序-美丽宜居”渐进转变。通过实施“宜居型、示范型、精品型”和美乡村创建活动,着力打造具有南安特色、闽南风貌的美丽宜居幸福家园,形成“宜居宜业、村强民富、全域和美”南安特色乡村振兴新格局。
下一步,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加大支持乡村人居环境整治投入力度,进一步改善乡村基础设施建设,补齐乡村振兴战略的短板,助推我市乡村振兴全面发展。在此,对您提的宝贵建议表示感谢,并请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以促进我们工作进步。
分管领导:吴热薪
经办人员:潘明水
联系电话:86397703
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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