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36-0101-2023-00283
    • 备注/文号:南农函〔2023〕229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1-10
    南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南安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闭会期间第329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3-11-10 09:16

    黄华忠代表

      您提出的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闭会期间第329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持续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我市在2022年出台《南安市进一步加强城乡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方案(试行)》(南政办〔202262号),绩效推动、同奖同罚、会商点评、项目管理、行业共管、宣传发动等六个方面构建我市人居环境整治机制,机制建立后,市人居办协同城管局,迅速推进相关工作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水平有效明显提升。同时,由市财政每年统筹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专项奖励经费800万元,对在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且月考评成绩排名在前的镇村,“以奖代补”进行镇、村激励推动,加快补齐我市农村人居环境短板,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出台新机制运行以来,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以“清脏”与“治乱”并举,取得一定成效。一是镇村职责范围内的项目失分比明显下降。镇村职责在泉州考评成绩的失分占比由20221-9月平均值37.84%下降到202210-20236月平均值32.19%,失分占比总体呈下降趋势。二是泉州考评排名平均值整体前移。我市在泉州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考评的县级排名从20221-9月(34月份因疫情没有考评通报)的平均值8.42,到202210-20236月的平均值7,整体排名有一定提升。 

      二、持续推进村庄清洁行动狠抓落实。我市持续深入推进美丽家园 你我携手”村庄清洁行动,形成镇、村级定期组织落实,做到有村规民约、有保洁队伍、有长效机制、有考评方案、有奖惩激励。从11月起,市委市政府提出将以村为单位,每月组织开展不少于2次(原则上农历每月初一、十五)的村庄卫生集中大扫除,通过持续广泛宣传动员党员、群众、商户、志愿者团体、爱卫义工队等成立卫生志愿队,由镇村干部带头上街进村,持续开展“三清”(清垃圾、清污水、清杂物)行动,推进村庄“五旁”(宅旁、村旁、田旁、路旁、水旁)全域清理整治,实现“七无”(无旱厕、无污水、无黑臭水体、无卫生乱象、无卫生死角、无乱贴乱画、无不良陋习)目标,常态化保持村庄干净整洁、规范有序,切实提升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水平。 

      三、持续推进乡村振兴谋划思路提质。我市制订《南安市学习千万工程经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借鉴浙江关于村庄环境卫生整治、乡村治理、污水治理等经验,大力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传统,深入推进厕所、污水、垃圾三大革命”,打造五个美丽”,实现乡村“脏乱差-整治有序-美丽宜居”渐进转变。通过实施宜居型、示范型、精品型和美乡村创建活动着力打造具有南安特色、闽南风貌的美丽宜居幸福家园,形成宜居宜业、村强民富、全域和美南安特色乡村振兴新格局。 

      下一步,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加大支持乡村人居环境整治投入力度进一步改善乡村基础设施建设,补齐乡村振兴战略的短板助推我市乡村振兴全面发展在此,对您提的宝贵建议表示感谢,并请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以促进我们工作进步。 

        

      分管领导:吴热薪 

      经办人员:潘明水 

      联系电话:86397703 

        

       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31110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