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36-0101-2023-00280
- 发布机构: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1-14
根据《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南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南安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南农〔2021〕399号)要求,共有20个养殖场(其中10家猪场、10家蛋鸡场)通过2023年动物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补助资金申请审核,在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补助周期内共计需补助资金80.1658万元,其中本级财政补助资金10%,即补助资金8.01658万元,拟下拨本级补助资金(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14日至2023年11月20日,公示期间如有疑议,请向南安市农业农村局或市纪委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组反映。
联系电话:市农业农村局 0595—86382701
市纪委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组 0595—86388101
传真:0595—86388281
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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