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36-0101-2023-00257
    • 发布机构: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0-31
    关于申报福建省规模种植双季稻补助面积的公示
    时间:2023-10-31 15:35

      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粮食生产大县奖励政策实施方案(试行)》《福建省规模种植双季稻和蔬菜大棚轮作种植单季稻补助政策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闽农综〔202178号)等文件精神,按照自主申报、村级核实公示、乡镇汇总审核、县级发放录入的流程,经种粮大户自主申报、村级核实公示、乡镇汇总审核报送,2023年汇总全市今年11家种植双季稻的种粮主体面积(详见附件),拟按稻实际播种面积向上级申报相关补助资金,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1031—11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南安市种植业服务中心或市纪委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组反映。   

      南安市种植业服务中心0595—86382701 

      市纪委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组0595—86388101 

      传真:0595—86375480 

        

      附件:2023年福建省南安市规模种植双季稻补助汇总公示表 

        

        

       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3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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