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36-0101-2023-00256
- 备注/文号:南农〔2023〕297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0-27
福建省联鹏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等5家畜禽养殖企业:
根据《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泉州市畜牧业“五新”推广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泉农综〔2021〕59号)要求,我局积极推荐畜禽养殖场参与泉州市畜牧业“五新”推广项目评审,经泉州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初审及现场验收,我市福建省联鹏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福建南安市大岭养殖有限公司、泉州市源鑫生态养殖园有限公司、泉州市鸿昌农牧开发有限公司和南安市顺顺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等5家通过项目验收。现将2023年泉州市畜牧业“五新”推广项目补助资金46万元(详见附件)下达给你们,请你们为我市畜牧业技术进步、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持续发力。
附件:2023年泉州市畜牧业“五新”推广项目补助资金安排表
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0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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