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36-0101-2023-00229
- 备注/文号:南农〔2023〕273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9-26
各乡镇(街道)党政办,局属有关单位:
为落实我市粮食生产播种面积产量任务,进一步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制度,推广粮食增产、增效关键技术,统筹利用抛(撂)荒山垅田复耕种粮,稳定发展粮食生产,提高粮食生产能力。根据《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组织实施2023年泉州市粮食生产工作奖补等8个项目的通知》(泉农综〔2023〕35号)精神,我市继续组织实施“发展粮食生产工作奖补”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市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立足于增面积、提产量的工作目标,坚持质量第一、绿色发展、效益优先的原则,落实惠农稳粮政策,推广“五新”关键技术,防止耕地“非粮化”,进一步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推动我市农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全面完成粮食生产任务,确保粮食种植面积只增不减、粮食产量逐步提高,大力发展绿色、优质、高产、高效农业。2023年全市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38万亩以上,完成奖励发展粮食生产工作成效显著的1个乡镇及3个村居,考核内容及工作要求按《泉州市级2021年南安市发展粮食生产奖补工作方案》执行。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要强化组织领导,将稳定发展粮食生产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根据实际制定细化发展粮食生产工作方案,完善支持粮食生产政策措施,切实做好发展粮食生产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二)强化技术指导。市局相关科站要加强指导,建立技术指导小组(见附件),定期不定期深入基层开展技术指导。各乡镇(街道)也要建立粮食生产技术指导小组,做好粮食生产技术指导服务。
(三)强化绿色生态。坚持绿色生态可持续发展,相关项目实施主体要全面实施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做好化肥农药减量化、农膜回收利用工作,并将此项要求列入推荐的硬性指标。
(四)强化督查考核。各乡镇(街道)要加强组织领导,积极组织开展自评考评工作,择优推荐粮食生产工作成效显著的村居申报发展粮食生产工作奖补项目,正式行文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参评,并于10月13日前将正式申报文件、考评表及相关佐证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送市农业农村局产业发展与科技教育信息科。市农业农村局将加强对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工作进行考核督查,组建项目验收考评小组,根据乡镇(街道)推荐和文件要求实事求是逐项做好考评验收,及时兑付奖补资金,加强资金监管。各乡镇(街道)要及时将项目开展、资金拨付等情况书面上报给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适时对相关工作开展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重视不够、执行不力、成效不好的,将给予通报。
联系人:市农业农村局产业发展与科技教育信息科林金典、潘丽聪,联系电话:13506964291、18259569933,邮箱:nany969155@163.com。
附件:南安市粮食生产技术指导小组成员
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9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