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36-0101-2023-00188
    • 备注/文号:南农建〔2023〕36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8-18
    南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农田基础设施修复管护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
    时间:2023-08-18 08:48

    有关乡镇(街道)党政办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农田基础设施修复管护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54)精神,为做好因灾损坏农田水利、田间道路、灌排沟渠、护岸桥涵等基础设施管护、修复、修建经研究,现下达2023农田基础设施修复管护省级补助资金400万元(详见附件1),收入列“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科目,同步下达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有关乡镇(街道)要采取有效措施,组织人员力量,简化项目程序,加快修复农田基础设施,加强农田设施管护 

      2.项目资金实行先建后补,经验收合格后拨付补助资金。 

      3.请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加强资金统筹使用和监督管理,鼓励农民筹工投劳加大对农田基础设施修复力度。 

      4.请关乡镇街道按照批复建设的内容组织验收,做好修复前、中、后照片等内业资料归档工作,验收资料在20231031日前送农业农村局农田建设管理备案。 

        

      附件:1.2023农田基础设施修复管护省级补助资金分配表 

            2.2023农田基础设施修复管护省级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3818 

        

      (联系人:黄仕亮,电话15259561770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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