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36-0101-2023-00141
- 备注/文号:南农函〔2023〕131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7-01
杨培榕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助力乡村振兴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您提出的建议为推进我市乡村振兴事业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意见建议采纳落实情况
(一)针对提案加强宣传,切实增强对农产品品牌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建议,答复如下:
我局对全市具有一定知名度、美誉度或者独特地方品质、人文历史底蕴久远、发展潜力较大的农产品进行摸底普查,遴选出码头真姬菇、码头鹿茸菇、码头荔枝、彭溪菠萝、乐峰面线、老五都手工米粉、蓬华脐橙、蓬华芥菜、南安铁观音茶、南安油茶、南安石亭绿茶、南安莲花峰茶、南安佛手柑、南安蜂蜜、乐峰麻竹笋、南安龙眼等16个独具特色的农产品品牌,并通过纸质刊印、南安市融媒体中心电视直播、网络直播、车载广播、微信公众号推广等方式持续深入宣传报道。
(二)针对提案因地制宜,科学制定农产品品牌发展规划建议,答复如下:
制定《南安市“十四五”特色现代农林牧渔业发展专项规划》文件,引导农业经营主体进行规模化、标准化生产,生产过程要符合国家、省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努力提高市场占有率、知名度和美誉度。
(三)针对提案健全管理机制、强化农产品质量监管建议,答复如下:
根据《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通知》(泉农综〔2023〕6号)文件要求,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2023年全市预计完成质量安全监测任务1398批次,坚决防止不合格农产品流入市场。同时,加强对种植养殖户相关法律知识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技术的宣传,增强农产品生产者的责任意识和防范意识。
二、其他
(一)办理过程
收到提案后,我局组织相关科室进行研阅,指定专人负责,主动联系提案人,沟通了解相关建议,并进行见面协调沟通,形成提案答复。
分管领导:洪江澄
经办人员:叶伟
联系电话:13506023619
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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