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36-0101-2023-00040
    • 备注/文号:南农〔2023〕42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3-03
    南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泉州市优秀农村实用人才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3-03 08:22

    各乡镇(街道)党政办: 

      根据《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泉州市优秀农村实用人才评选工作的通知》(泉农综202313)精神,安排我市推荐2023年度泉州市优秀农村实用人才人选7名,其中:生产型、经营型、技术服务型3名,技能带动型、社会服务型3名,村主干或乡镇农技干部1名。请各乡镇(街道)根据推荐类型、推荐条件,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参评,每个乡镇(街道)最多推荐1名人选,推荐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①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和技能,主动示范带动周边群众创业致富,为当地农业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并得到群众认可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②在种养殖、农产品加工等方面积极引进、吸收、推广“五新”技术,依靠现代科学技术和传统技艺,研究开发和推广新技术或新品种,增产增收效果明显的优秀科技推广人才;③在种植业、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流通、技能服务、经营管理等方面有一技之长的生产能手、技术能手、经营能手、能工巧匠,能带领当地群众共同致富的优秀乡土人才;④在村委会或乡镇政府工作10年以上,农业“五新”推广服务业绩比较突出,能够带动当地农民群众共同致富、效益显著的优秀村主干或乡镇农技干部;⑤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现代农业等重点工作中发挥较大作用的其他优秀人才。优先推荐获得南安市优秀农村实用人才称号或同等荣誉的对象。 

      推荐人选须经所在地乡镇(街道)政府同意并征求乡镇(街道)纪委和市综治意见,同时在所在乡镇(街道)或村公示无异议(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推荐人选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23310日下午下班前。申报材料请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报送至市南安市农业农村局产业发展与科技教育信息科(南安市江北大道政务服务中心5519室) 

      推荐人选应提交的材料:《泉州市优秀农村实用人才推荐表》(同时报送电子版);身份证明、学历、业绩、奖励、认定证书等佐证材料复印件。复印件须经所在乡镇(街道)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社区发展服务中心)核对原件无误后,标注“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审核印章。对不符合要求的送审材料将予以退回。以上①②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③综合报告:公示、征信、综治等情况内容。申报对象工作照(电子版)5张,简要事迹材料(电子版,500字以内)。申报对象入选与否,申报材料概不退回,请申报者自行留底保存。 

      请所在乡镇(街道)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社区发展服务中心)负责报送辖区内推荐人选考察材料(材料要求见附件)并填报泉州市优秀农村实用人才评选推荐人选简明表》(同时提交电子版)。 

      《泉州市优秀农村实用人才推荐表》、《泉州市优秀农村实用人才推荐人选简明表》等相关表格可从泉州农业信息网(http://nyncj.quanzhou.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下载填报。 

      联系人:李宏斌,联系电话:86381801,电子邮箱:nany969155@163.com 

        

      附件:《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泉州市优秀农村实用人才评选工作的通知》(泉农综202313号) 

        

                                     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23月3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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