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36-0101-2023-00033
- 备注/文号:南农〔2023〕29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2-24
各乡镇(街道)党政办、局属各单位:
为做好2023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确保培训质量,完成培训任务,根据《南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遴选2023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的公告》,经培训机构自主申报、市级审核、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并公示无异议后,现确定南安市梅山工程学校、泉州市新东方职业培训学校、泉州提高教育中心、南安市新农民培训学校、泉州海峡职业培训学校、南安成功拖拉机驾驶员培训学校、仙游县鲁班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福建省蓉中乡村致富带头人培育指导中心、泉港区海峡两岸创业创新农业职业培训学校、福建省菲格职业培训学校等10家机构为2023年度南安市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承担2023年度南安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培训任务。
请各乡镇(街道)抓紧对接培训机构,按照《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南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南安市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省级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农〔2023〕12号)文件要求,尽快组织开班培训,确保完成培训任务。
附件:2023年南安市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通讯录
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2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