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36-0101-2023-00003
    • 备注/文号:南农〔2023〕2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1-05
    南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农村沼气安全生产的通知
    时间:2023-01-05 16:22

    各乡镇(街道)党政办: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全省、全市农业安全生产会议部署要求,进一步抓好农村沼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岁末年初农村沼气安全生产工作。现就做好岁末年初农村沼气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各乡镇(街道)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农业农村厅、泉州市委市政府和南安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教训,切实增强做好农村沼气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压紧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整治农村沼气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农村沼气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二、增强农村沼气发展新动力。农村沼气目前处于发展低谷,各乡镇(街道)要认清形势,创新思路,把握工作主动权,主动将农村沼气融入到农业农村减排固碳、农业绿色发展、乡村振兴、生态农业等中心工作中去推动,找准定位,建立发展的新优势,因地制宜、分类分区推进农村沼气建设,进一步实现农村能源高质量发展。

      三、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持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明确整改内容、时限要求等,确保全部整改到位。要以对人民极端负责的态度,组织人员开展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督促指导农村沼气业主开展自查自改,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造册登记,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制度,并限时全部整改到位,实现动态闭环管理。在户用沼气方面,重点检查进出料口安全盖板、警示标志设置等环节风险,严禁各类人员未采取安全保护措施进入沼气设施。在沼气工程方面,重点检查沼气工程围栏防护设施、厌氧发酵装置等安全警示标识、避雷、消防设施的配备,严禁各类人员未采取安全保护措施进入设施内。对排查出的问题要立即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明确完成时限,坚决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实施分类规范管理。对正常运行的沼气工程,组织开展全覆盖隐患排查,隐患排查要实行痕迹管理,对排查出的问题要限时整改,并做好各项防火防护措施;对长期闲置废弃沼气工程,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有效利用原则,可盘活再利用的积极盘活再利用,符合报废条件的沼气工程,现场要设置警示标识,结合人居环境整治和乡村振兴建设,由专业机构进行专业拆除、填埋,并按报废程序及时向市农业农村局申请报废。各类沼气池均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整改、沼气报废等工作管理台账备查,做到随时掌握沼气安全动态。要严格执行信息报告制度,及时报送安全生产排查与整改信息,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按照应急预案及时处置,并按要求迅速上报市农业农村局。

      五、加强宣传教育普及。要利用新闻媒体、微信、短信、宣传单、明白纸、短视频、公众号等,普及农村沼气设施规范建设、安全操作、科学施救等安全生产常识,不断提高公众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坚决筑牢沼气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确保安全无事故。

      

     

    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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