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36-0101-2022-00394
- 备注/文号:南农〔2022〕526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12-15
各有关乡镇(街道)党政办:
为深入贯彻巩固脱贫攻坚过渡期“四个不摘”政策要求,聚焦巩固提升“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水平,落实《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南委振兴组〔2022〕1号)、南财指标〔2022〕1317号文件要求,结合10月上旬需求摸底情况,现将南安市级财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专项资金29.19万元下达给你们(见附件),用于对脱贫户及低收入农户的帮扶救助,具体资金安排如下:
一、应急救助资金
安排15万元,用于因病因灾因残等导致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造成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农村困难群众进行救助。
二、公益性岗位补贴
安排12.39万元,用于对公益性岗位进行补贴(补助半年),帮助有就业意愿的脱贫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
三、雨露计划补助
安排1.8万元,用于补助6名在读大中专职业院校(技工学校)的脱贫户子女。
请各有关乡镇(街道)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及时将资金拨付到位。
附件:2022年南安市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资金安排表
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2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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