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7136-0101-2022-00393
- 备注/文号:南农〔2022〕524号
- 发布机构: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12-22
有关项目单位:
根据《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安市贯彻落实国务院、福建省、泉州市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南政〔2022〕11号)和南财指标〔2022〕1222号文件精神,对我市规模种植大豆在20亩以上给予补助,标准为每亩100元。经组织种植户申报,村镇核实、公示,县级验收,汇总上报的程序进行。2022年南安市澎城家庭农场等一家种植大户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种植面积61.67亩,亩产162.1公斤。现将规模种植大豆本级配套资金0.62万元下拨给南安市澎城家庭农场。请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南安市财政局
2022年12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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